今年台中市敬師禮券提高至1000元,且擴大發放對象,高達4萬3762人受惠。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接獲陳情指出,連國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園所的教職員工都納入,但授課可能超過20節的「鐘點教師」卻被排除在外,疾呼應一視同仁。教育局指出,部分「鐘點教師」上班時數差異大,異動較為頻繁,未列入發放對象。
教師節將屆,市長盧秀燕日前宣布利多,今年敬師禮券將加碼至1000元,並擴大發放對象至教育部管轄、位於台中國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職員及中央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、職場教保服務中心,總計發放人數為4萬3762人。
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,連國立學校的職員及私立學校園所的教職員工都納入,但授課可能超過20節「鐘點教師」卻被排除在外,這些「鐘點教師」包括國中小的台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、族語教學支援人員、長期「鐘點教師」等。
某國中正式老師表示,他們學校的鐘點教師有「國文科張老師每周上15節、音樂科張老師每周上18節、音樂科郭老師每周上22節」承擔著學校的剩餘節數,這些鐘點教師因課表關係,每天都要到校上課,也無法去其他地方兼職,時間都綁在學校,薪資卻僅2至3萬,形同專任教師卻領「鐘點教師」工資,還沒有敬師禮金,顯然不公平。
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認為,在學生的受教和學校的課程中,「鐘點教師」有一定程度的貢獻,所以在敬師禮券發放上,不該被排除在外,應該享有同樣的禮遇和尊嚴,疾呼媽媽市長準備教師節禮物時,不要略過「鐘點教師」,應一視同仁,落實平等對待。
教育局表示,有關114年度敬師禮券,教育部僅發放敬師禮券給國立學校編制內教師及3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,至於全國各縣市發放的敬師禮券多發給全時在職教職員工,未將部分工時教職員工納入發放對象;考量部分工時教職員工上班時數差異大,異動較為頻繁,因此也未列入發放對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