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2025年1月1日起實施,依規定旅宿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,並限制旅宿業對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。新北市環保局依法加強稽查,首波受稽查的8家旅宿業者均能遵守規定。環保局呼籲業者可透過盥洗用品「以大代小」及「鼓勵自備」方式共同源頭減量。
環保局說明,依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規定,旅宿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,包括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沐浴乳及乳液;而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膏及浴帽等個人衛生用品則不得陳列供消費者自由取用,違者可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裁罰1200到6000元罰款。
若民眾如果忘了準備或臨時住宿,仍可向業者索取;此外,SPA、游泳池等附屬設備、服務設施、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則不在管制範圍。
環保局依規定稽查新北市境內旅館、民宿及露營區等列管對象共513家業者,稽查範圍囊括消費者未入住的客房、營業場所走廊、大廳、行李暫存區、電梯出入口等公共區域、附屬設施、服務設施及SPA、游泳池、三溫暖、餐廳等客房外經營設施。首波稽查以觀光旅館為主,2日稽查8家業者均能遵守相關規定。
環保局強調,一次用旅宿用品雖具便利性,但其包裝、容器或產品本體以塑膠或含塑成分材料製成,一般用於個人盥洗、保養及衛生用途,客觀上不再經洗滌或收集後重複提供給旅客使用,極易造成使用廢棄後之資源浪費現象。
為減少一次用產品帶來的資源浪費,環保局呼籲民眾培養「自備、重複、少用」觀念,自備旅宿用品,兼顧環保與健康安心,落實減塑永續,環保愛地球。